企业出海非洲——南非、尼日利亚、埃塞俄比亚知识产权动态
由南非国民议会成员组成的贸易、工业和竞争投资组合委员会(The Portfolio Committee on Trade, Industry and Competition)于2024年10月22日举行会议,会议讨论了包括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在内的法律制定和实施。
委员会首先审议了2013年第28号《知识产权法修正案》(IPLAA),该修正案旨在修订现有的知识产权立法,包括对本土知识产权(Indigenous Knowledge,简称IK)的保护。与此同时,另一个政府部门提出了一项单独的法案,该法案也涉及IK,后来被颁布为法律实施。但最终确定实施IPLAA的法规随后被暂停,以便与处理同一主题的替代法案保持一致。因此,IPLAA已经搁置了十多年。2020年,政府征求了一份法律意见,建议废除IPLAA,部分原因是其他IK立法充分提供了IPLAA想要实施的职能。利益相关者对法律意见的审查喜忧参半,一些人支持废除IPLAA,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该意见在法律上有缺陷。会议决定进行内部讨论,以作出最后决定。
几年来,南非政府也一直在将现行专利制度从存放制度(depository system)转变为专利实质审查制度(substantive system)进行努力,这将进一步使南非与国际上专利保护制度保持一致。因此,政府打算通过废除现行的1978年第57号《专利法》,并且最近向行政当局提交了一份拟议的《专利法案》。该拟议的《专利法案》引入了“实用新型专利”制度。由于引入该制度将与南非现行外观设计法律制度的规定重叠,因此,有必要对1993年第195号《外观设计法》进行修订,政府已于2024年10月向行政机关提交了一份附有拟议修正案的《外观设计法案》。
尼日利亚
2024年10月23日,尼日利亚联邦执行委员会批准了创意经济发展基金( the Creative Economy Development Fund,简称CEDF)和知识产权货币化试点(Intellectual Property Monetisation Pilot,简称IPM试点)的实施。CEDF的成立突显了尼日利亚通过提供急需的资金来支持该行业创意的承诺,以期鼓励市场的增长。
部长将提议的《创意经济发展基金法》的颁布有望支持CEDF的实施。这将旨在确保长期资金,建立必要的治理结构,并支持多边捐款,以使该基金继续向前发展。CEDF将通过债务、准股权和股权等多种金融工具提供资金,使创意人员能够利用其知识产权获得融资。
IPM试点是在非洲开发银行的支持下创建的,将寻求提供实践经验和见解,最终建立一个国家知识产权货币化框架,将其纳入国家知识产权政策。
埃塞俄比亚
2024年10月1日,埃塞俄比亚部长理事会通过了埃塞俄比亚对《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马德里议定书》的批准。批准文件已送交人民代表院,一旦获得批准,埃塞俄比亚将正式成为《巴黎公约》和《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根据《巴黎公约》,埃塞俄比亚将给予其他缔约国国民与本国国民相同的保护。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巴黎公约》,任何已在缔约国提交商标申请的人,将在埃塞俄比亚提交申请时享有优先权。
埃塞俄比亚批准《巴黎公约》和《马德里议定书》是保护和实施知识产权的重要一步。一些非洲缔约国的国际注册状态仍不确定,主要问题之一是许多国家无法遵守必须在相应的12个月或18个月内进行本国审查和公告的要求。